
虹恩你好,最近有一事情一直困扰我,使我进退为难,不知如何是好。希望你能给我一些意见。事情是这样的:我最近搬了家,安定之后,就立即找到离家不远的华人教会,教会内的弟兄姊妹一般都很友善,使我们有归属感。蛮好的,但是,慢慢地有一位某先生对我们特别好,很热情接待我们,并且请我们到他家串门,我们不以为意,亦以礼相待。岂知,当彼此相熟后,他就说,因最近在生意上银根短缺,恳求我们借他五千元,并强调三个月后本利还。又恳请我们不可将此事告诉别人,以免他失面子。我们没有立刻答应,只说会为这事祈祷一周,然后告诉他我们的决定。现在,一周很快到了。我们不知怎样处理才好。因为五千元对我们来说,事实上不是小数目。如果借给他,而他不还的话,我们就会很麻烦。如果不借给他,又因为彼此已很熟,觉得有点不好意思。请问,你认为我们应该怎样处理呢?
迷失人,你好,多谢你的来信。教会会友之间彼此借钱的事情是常见的现象。也是牧师们最不愿意见到的问题。为什么牧师最不想见到会友之间彼此借钱的问题呢?因为教会是敬拜神的地方,是会友学习敬拜神的地方,不是商务机构,所以不应该有商业性的行为。财务来往,是商业行为,所以不应出现在教会内。然而,有小部份人,利用在教会中的人际关系,也利用基督徒的“爱心”,开展他们损人利己的破坏教会的行为。
为什么说在教会中向会友借钱是破坏教会的工作呢?
因为在教会中的借钱行为,会使人觉得厌烦。也使当事人有被利用的感觉。而且,在教会中问人借贷的,鲜有守信归还的。这样,就产生三个使教会受损害的可能性:
1、被要求借钱的人,为了不好意思推却借钱的要求,而心中又不想借出,或不能借出;就干脆不到教会聚会。
2、借了别人钱财的人,因为不能还钱,或不想还钱,就干脆不到教会聚会。
3、借钱的人,在不愿意或不能还钱的时候,仍然无愧疚之心,反而厚颜捏造故事,继续其欺骗的行为,使教会受损。
我曾听过如以下的个案:某人以家庭经济拮据为由,分别向数人借数百元至一千元不等,订明日期归还。岂知,应该归还的日子到了之后,该借人又以家中有病人要入医院治疗为由,不会不提还钱的事,反而扮成可怜样,继续向债权人再借。当债权人拒绝再借时,他反目怪责人没有爱心,并且交恶。还钱事不了了之。
应该怎样正确处理教会内会友间借钱的事呢?
诗篇37:21说:“恶人借债不还,义人慷慨施予”,这里的义人指一切敬畏神的人。诗人鼓励基督徒对有需要的人有慷慨施予的行为。箴言19:17更进一步说,凡对穷困人慷慨解囊的,耶稣华必然记念,并厚报他们的善行。所以对于真正有必要的人,就是那些生活上确实有需要的人,若我们能力容许的话,当慷慨解囊,助其解决燃眉之急。而且当我们甘心乐意,借钱帮助他人时,圣经的教导,是借钱不可取利息,只作无息贷款就好了。倘若条件许可,干脆将钱财赠送给有燃眉的人,就更得神的赏赐。
请注意:圣经的教导是对那些真正生活有困难的人慷慨。至于做生意的人,因资金周转不灵而借钱,就另当别论。做生意的钱,应向银行借,不能向私人贷,因为生意有盈有亏。没有保障,而且,为生意而借钱的人,即使赚了钱也不一定愿意还。何况亏了本时,就想还也无能力。所以,迷失人,个人不赞成你借钱给那生意资金周转不灵的人。除非,你是乐于帮助他,并且预算了就是他不还钱你也处之泰然的。
上帝祝福你 虹恩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