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言
一位牧师到疯人院去看看,希望能给他们一点辅导。他见过该疯人院的管理人,管理人就带他看看。牧师第一个感受就是:两个疯人同喊一个女人的名字玛莉。牧师马上感受到这是一场爱情争风吃醋的恶果,两个人都娶不到玛莉或是被玛莉欺骗了。
管理员回应说不对,玛莉的确长得非常漂亮,学问又好,身材又好,又会赚钱。谁不贪恋这女子呢?追了很久却追不到,难免心灰意冷,最后发疯了。另一个是娶到这女子,原是蓝田种玉的美眷。无奈这女子非常泼辣,把丈夫当奴仆看待,有时甚至把丈夫的头当排球来打,又不承认夫妻是二人一体,又不愿意生儿养女,结果她的丈夫就气疯了。
恋爱与婚姻
一位牧师解释说:“婚姻”是一女子因为头昏了而嫁。也可以说一个女子在不知如何决定嫁那一个男人之下而出嫁。今天是自由恋爱的时期,经过一两年相处,彼此了解而后结婚,可以厮守到百年。为什么今天自由恋爱的夫妻却有三分之一离婚呢?过去华人比较保守,很少离婚,现在离婚率越来越高。反观百年前,男女结婚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但却几乎没有夫妻离婚。现代人是先恋爱后结婚;以前人是先结婚后恋爱。先父对这样的结婚作如此的解释:父母非常关心儿女的婚事,他们一定要选最适合的男子或女子来配婚。他们要找靠得住的亲戚或朋友来做媒。把双方的年龄、品行,样貌、上一两代人,遗传、有否疾病等等做一个详细的调查。这比自己寻找的更清楚,这样的婚姻都是美满的。千万不要把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看为过时的事。当然有些父母因贪财而误了子女,媒人因要赚媒人红包而误了好男女;但这例子并不多。
从圣经上看婚姻
根据圣经所说:上帝先造男人,又用男人的一条肋骨做出一个女人来,这是上帝之命的第一对婚姻,那男人亚当说,那女人夏娃是他骨中之骨,肉中之肉。上帝配合的,人不能分开。同样的,一个人有骨无肉,绝不能生存,有肉无骨也绝对不可能存在。今天不管是父母之命或媒妁之言或自由恋爱而结婚的都是上帝撮合的。上帝撮合的必定是恩恩爱爱的。为什么一定要离婚?那是人自己作的决定,决不是上帝所要看到的。上帝没有给亚当第二个机会娶妻;也没有给夏娃第二个机会嫁人。
婚姻为为了生男育女,传宗接代而设立的
“儿女是耶和华所赐的产业。所怀的胎,是他所给的赏赐。少(青)年时所生的儿女,好像勇士手中的箭。箭袋充满的人,便为有福……” (诗篇127:3-5)
最近我看到一本杂志作了这样的报导。讲到基督徒所面对的困境。不是说很多基督徒改信了其他宗教,虽然有;但数目不多。异教徒归信基督的也不少。今天多少异教徒看到他们的宗教不能治好国家。许多异教徒都要归信基督,只是他们的教规太严,使他们无法脱身。据一作者作的调查说:基督徒,特别是美、加、澳、欧、纽等国家,他们传宗接代的比例是:
2:1.8, 就是说一对夫妻生下的儿女是1.8个,经过10代后,还剩多少? 0.32个人。异教徒的生产率是:2:8.1。就是说一对夫妻平均生下8.1个儿女,而这些儿女几乎都是异教徒。 10代之后,这个比率又是多少? 10,485人。
我也鼓励各位,生养儿女要向异教徒看齐。要把每一个儿女都带到教会来。这一点都不难。就算你没有向任何人传过福音,当耶稣回来我们交卷时,你可以坦然无惧地说我带了8个人信主,他们就是:老幺,老二,……老八。耶稣会夸赞你说,你这又忠心又善良的仆人,进入我的国度吧!
只有异性相配才是结婚
今天有一批人高唱同性结婚,实际上是没有婚可结的。最大的问题是不能生育。性生活是夫妻结婚后上帝特别赐福的享受。婚外情是不圣洁的。同性结婚更是不圣洁的。若全世界的人类都行同性结婚,不到100年,人类就从这地面自然被除灭。同性结婚者认为他们可以领养儿女,这领养的孩子不是从异性结婚而来的吗?既然同性结婚是那么好,何必依赖异性结婚者的帮助与供应呢?有的男性身上带有女性的部分。或女性带有男性的部分,这些人需要请医生动手术,恢复一个完全的男人或一个完全女人。
结论
婚姻是上帝所配合的,上帝所配合的,人不可把他们分开。不管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或自由恋爱而结婚的,都要专一于你的配偶。生养众多遍满全地,治理这地。
作者来自马来西亚 现居布里斯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