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认识你的真我和隐恶吗?

美国作家保罗‧李德尔(Paul E Little)在他的一本著作中(1),曾写道人里面的光景和外表有相当大的区别。一般人在公开场合都比较留意自己的言行,总想给人一个好的印象。单独一个人时就会比较随便,其实这才是我们真正的个性表现。一个人外面的表现与内在的情况俞接近,证明他的心理越健康;反之,如果一个人内外的表现相差越大,则说明他的生命中一定有一部分是虚假的。

李德尔对人格下了一个定义,他认为一个人的人格就是他的真我,就是隐藏在这个人里面的我,人能看透另一个人吗?恐怕很难。诚然,有些人比较容易被人看透,有些人隐藏的较深,不容易被人看透。我曾认识一位来柏斯学护理专业的中国留学生。来澳洲之前,她的母亲一再嘱咐的一件事,就是千万不能轻易相信任何人。感恩的是,她在离开柏斯前一天决志信了耶稣。

从外表看,几乎所有人都是正人君子,然而在一些特殊场合,人内心的贪婪和私欲都会显露出来。几年前,香港发生过一起押送货币的车辆,半路上车门松脱,跌落三箱纸币的事件。这些纸币每张都是500港币的大钞。一大堆钱散落在马路上,有的是一叠叠捆好的,也有的是随风四处飘。短短几分钟,就有一千多万港币被人捡走,引发一场风波。事发后,在警方的警告下,少数市民交回一些钱,但仍有很多钱未能追回。其实不只是香港,这件事若发生在其它地方,估计也会有相似的结果。在这种突发,又互不相识,没人知道的情况下,这些大钞也考问人的良知。

已故中国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早就说过“权力没有监督,就会产生腐败。”这本来是西方社会学的一个基本常识,是基于人是罪人而做出的一个推论。

以色列人的先知耶利米曾尖锐地指出,“人心比万恶都诡诈,坏到极点,谁能识透呢?”(耶17:9)早期以色列人的领袖和先知摩西,在他写的诗中也曾说,“你将我们的罪孽摆在你面前,将我们的隐恶摆在你的面光之中。”(诗90:8)摩西的诗中提到了人的有限和有罪,也特别提到了隐恶。他所说的“隐恶”是什么呢?可能是隐恶的骄傲,自以为是,把自己看的过分重要,却不敬畏神;可能是不诚实,说话只说一半,掩盖一半;可能是自私,只考虑自己的利益,不管他人死活,可能是嫉妒、憎恨;可能是贪心、欺骗;也可能是邪情私欲,行为不圣洁等……然而无论是什么,都是神所不喜悦的,也是神眼中看为恶的罪。

人外面公开的罪是从隐恶中生长出来的。人有一个不好的动机,就可能衍生出一个罪来。大卫王犯奸淫,是从他里面欲念开始的,亚拿尼亚和撒非喇向使徒们说谎话,也是出于他们内心的诡诈。圣经中有许多这样的例子,每一个罪恶在发生可怕的事之前,罪孽早已得人心了。人不是因为犯罪才成了罪人,是因为他是个罪人才会犯罪。我们对人说了一些伤害的话,那是外表的,存在背后的是我们对人的嫉妒、偏见和憎恨。

上帝对我们的内心看的很清楚,我们在他眼前都是赤露敞开的。 (来9:13)“因为上帝不像人看人,人是看外貌;上帝是看内心。”(撒上16:7)上帝是完全了解我们每一个人的,甚至对我们的事,比我们知道的都清楚。我们自己未曾觉察到的隐恶,上帝都看见。

圣经清楚告诉我们人有罪性。我们的祖先亚当、夏娃受魔鬼诱惑,吃了知识树上的果子,他们的眼睛亮了。他们不再愿意顺服神的旨意,乃是要按自己的意愿去辨别何为善与恶。这是人类最初对神的悖逆,也是人的原罪或罪性。按圣经的说法,人的罪性是有遗传性的。人都是自私,以自我为中心的,人的良善也是有限的,人靠自己是绝对无法达到上帝的标准的。人有犯罪的天性和犯罪的事实(指上帝眼中的罪,不是触犯法律的罪),这两点都指证我们是一个罪人。因此圣经断言,“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上帝的荣耀。”(罗3:23)任何人来到上帝的面前,如果诚实的话,都可以看到自己是一个罪人。美国的范学德传道,在他刚接触教会时,对世人都是​​罪人的说法非常反感,并竭力为“人不是罪人”辩护。但在他蒙恩以后,他才悔悟到,“圣经中所指责的那些罪恶,哪一样我没有呢?问题不是罪的多少、大小,而是罪的有无。我是偶尔才犯罪的吗?真的但愿如此。实际却是我经常犯罪。我不仅不自觉地犯罪,而且常常自觉地犯罪。以前听基督徒谈罪时,我总认为自己一生无愧。真是这样吗?问问自己的心,真是无愧吗?我真不知道,我内心有多黑暗!虽然有时我由衷的行善,但我有时做好事,却是出于虚荣和无奈,或碍于情面。我的心虽然禁止我做某些坏事,但它不是不想做,而是它很精明,在衡量了自己的地位、名声、前途这些利害关系后,觉得做那些事不值得,因小失大。有时有了贼心,没贼胆,害怕被法律惩罚。有时贼心、贼胆都具备了,却错过了机会……”(2)

既然世人都是罪人,罪人的遭遇和结局都摆在我们面前了。因为上帝是公义的,绝不会以有罪为无罪,他必要追讨我们的罪。 (出20:5)圣经还告诉我们,“死又是从罪来的,于是死就临到众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罗5:12)圣经在提到因罪而致的死亡时,提到两种死。

1.“按着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后且有审判。”(来9:27)

这是指肉身的死亡,罪把人逼得很苦,不但今生没有安息,死后也不像无神论者所说的那样,一了百了,而是而是还要在上帝的审判中。

2.“罪的工价乃是死。”(罗6:23)

这节经文说的是,人犯罪后招来的咒诅,就是灵魂永运沉沦,与神永远隔绝。如果人今生一直拒绝悔改,不愿接受神的恩典,就会落入这样凄凉的下场。

然而上帝不但是公义的,也是慈爱的。 “他不愿一人沉沦,乃愿人人得救。”(彼后3:9)他不但向人有这样的心愿,而且还在耶稣​​基督里为我们预备了救恩。这就是基督徒不断在传的福音信息——神差遣他的独生爱子耶稣到世上来,成为人的样式,代替我们这些罪人去接受罪的刑罚。耶稣没犯过罪,但他却背负了我们所有人的罪,为我们钉死在十字架上,亲身经历了世间最残酷的刑罚。耶稣不但为我们死了、埋葬了,他三天后又为我们复活了,他籍著死与复活,使神与人的救恩得以完全。

耶稣的爱是奇妙无比,是我们不配得的。他爱我们,也尊重我们每个人,给我们有自由选择的权力,他应许我们,“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3:16)同时也指出,“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约3:18)由此可知,耶稣的救恩是为那些愿意“信”的人预备的。人只有籍著相信来接受才是惟一正确的出路,此外,还要清楚这是神给人实现的,人不能有别的方法来代替。要信耶稣,首先要认识自己败坏的本想,认识自己在神的面前是个罪人,愿意认罪悔改,接受他成为自己的救主。一个人要真正认识自己的真我和隐恶是不容易的,但这是人在上帝面前蒙恩的关键所在。耶稣说:“虚心的人有福了!因为天国是他们的。”(太5:3)奥古斯丁说过,“认识自己是认识上帝的一条捷径。”笔者深信,凡怀着谦卑的心来寻求上帝的,必完全得着从他来的祝福。

注(1)李德尔(Paul E Little)着,胡向译《把别人介绍给主》

(2)范学德著《我为什么不愿成为基督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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