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碔砆
| 有一天,瑪麗亞和阿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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瑪利亞(三歲)和艾曼達(八個月)是好朋友,瑪利亞非常愛艾曼達。
有一天,瑪麗亞和阿姨來我家與艾曼達玩。遊戲過程中,她倆各有一個搖鈴棒。艾曼達拿著一個紅色柄的搖鈴棒放嘴裏啃,瑪利亞說那是我的,於是把另一黃色柄的放在艾曼達手裏,順手從她手裏硬拔回自己的那個。因著這個硬奪的行為不好,阿姨要求瑪利亞道歉,說sorry(對不起)。可是小瑪利亞就是不肯說。
這時,恰好瑪利亞的父母開車來接她們回家,大人都說,不說sorry就把她留下不許回家。瑪利亞哭鬧了,我們四個大人軟的硬的方法都試過了,可她就是不說sorry。僵持了許久,大家脾氣都強上來了,結果瑪利亞被媽媽打屁股和手,被爸爸怒斥,最終還是在阿姨與媽媽的勸說與威脅下下瑪利亞眼淚汪汪地說了sorry回家。
回家後不久,阿姨打電話來,說:就這件事,主耶穌教育了眾人,大家都不對,現在她要對我說對不起,也代瑪利亞說對不起。她們在家也向瑪利亞認了錯,說了對不起。
事後總結,我有兩點受教:
第一,不可在別人家裏管教孩子。
當孩子犯錯誤,管教是應該的。但孩子也是有自尊心的,要面子的。以強制的方式讓孩子認錯,並不是真正的認錯。不僅孩子的自尊心受創,在心裏容易種下怨恨苦毒的種子,更是父母以權勢來壓迫控制孩子,不是出於主耶穌的愛的管教,沒有主的柔和與謙卑。當時的處理應該是,大人代孩子向主人道歉,代孩子認錯,等回家後再進行教育。在家裏,孩子也有安全感,不緊張,易於溝通。而且在別人家裏管教孩子,會讓主人尷尬,並且讓別人的孩子受到驚恐驚嚇。
第二,管教孩子時不可含有怒氣。
往往一開始,父母還能好言好語地說話,與孩子講道理。可當孩子長久地就是不順著父母的心意行的時候,焦急不耐煩和丟面子就帶來了怒氣,自然地斥責打罵就成為“最直接有效”的解決問題的手段。於是,管教就成了情緒的宣洩藉口。在這種狀態下,即使孩子認錯也不是出於對錯的反省,而是害怕怒氣責罰,認錯成了逃避責打的說謊行為。這樣,不僅父母的行為不為神喜悅,自己犯了錯,還迫使孩子又犯了撒謊的罪。
所以當我們管教孩子時,也要時刻提醒反思自己的動機和行為是否正確,不要被“管教”的表面動作所蒙蔽。要在愛裏面來管教孩子,常言道“心”服才能“口”服,當心裏沒有罪了,行為上才會沒有錯。
人都會犯錯,更何況孩子,沒有教不好的孩子,只有教不對的方法。願與諸位父母共勉之。
作者來自中國,現居悉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