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信箱

LM182_19

虹恩你好,謝謝你花時間閱讀我的信和回答我的問題。

我來自中國瀋陽,五年前來澳讀旅遊及酒店管理系。畢業了,但成績不大理想。未能順利拿到居留,我初到此地時就在一個西人家庭租一個房間居住一直至今。這個西人家庭的主人不幸在一年前離婚了。女主人撥營而去,留下五十多歲的男主人和我在一個單位內。幸好他很快就把另一個房間租出,不致使我覺得尷尬。

可是,這房東自離婚之後,慢慢地開始對我非常好。常關心我的需要,又常送禮物給我,帶我餐廳又到酒吧飲酒。他對我的關愛,比我的父親還好得多,使我覺得很溫暖。所以我對老家的雙親說,我有了一個乾爹,而且他實在對我非常好。他最近又送了一條很漂亮的項鏈給我。又說他願意支持我攻讀更高的學位,使我日後找工更容易,同時,有更多時間申請居留。因為我已經27歲,很需要異性的愛,所以我認識了一位比我小一歲的男朋友。他很愛我,我除了覺得他有點幼稚之外,人還是可以的。但是,我的乾爹卻強烈認為我應該離開我的男友,接受他的支持,繼續就讀更高的學位,面對這選擇,我實在不知如何是好。請你給一點意見好嗎?

求知人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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