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惠來
| 聖經說:“你要給他起名叫耶穌, |
聖經說:“你要給他起名叫耶穌,因他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裡救出來。”(馬太福音1:21)。所以耶穌的名的意義就是“救主”。聖經又說: “人要稱他的名為“以馬內利”。“以馬內利”翻出來就是上帝與我們同在。”(馬太福音1:23)。說出耶穌的身位和他的工作。
使徒行傳3:15節說:“你們殺了那生命的主,神卻叫他從死裡復活了”。這是主耶穌非常奇妙美麗的名──“生命的主”。
使徒約翰說:“生命在他裡頭,這生命就是人的光。”(約翰福音1:4)他藉著生命為人照出一條道路來。“生命的主”說出主耶穌是獨一無二,他和任何人都不同,因著他有這樣特別的生命,他和任何受造之物有區別。他的確是一個完全人,但他卻又是神。聖經告訴我們,他勝過了死亡,他不能被死亡拘禁。在其他受造之物中並非如此,這就是主耶穌和世人不同的地方。他是這生命的創造者。他也是這生命的先鋒。他是生命的主。
在約翰福音中,“生命”這個字用了30多次。“生命”作為動詞(即得生命)用了超過15次。約翰福音開頭說到生命:“生命在他裡頭”。末了也說到生命:“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約翰福音20:31)。在約翰福音中除了開頭和末了說到生命之外,整個所記耶穌的行動和教訓都說到“生命”這件事。約翰書信也是以生命為主題,都是提到在耶穌基督裡的生命。
美國有這樣一個故事:一個傳教士去南美洲印第安人中服務,相當有果效,美國政府注意到這件事,定規為印第安人做點事來提高他們的生活環境,但他們不懂美國人生活方式,從來沒有看見過電燈和美國人家庭用的各樣東西,美國政府沒有辦法,就問傳教士說,可否把他們的首領帶到美國來,最後他們的首領同意來了,和傳教士一同住在旅館裡。傳教士一按電鈕,電燈亮了,那印第安人注視著電燈,將信將疑,於是那傳教士證明給他看,叫他站在椅子上,用手摸著燈頭里面,電鈕一撥印第安人就感到麻手,才知道這和那電鈕確有關繫。基督徒的生命和工作唯一的目的,就是把生命供應給別人。
約翰福音11:24-26節:耶穌對馬大說:“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原文的意思是“我是複活,我是生命。”復活的生命是永遠的生命,是從永遠到永遠。為此,你何等蒙福,因你信主之後所擁有的是永遠的生命,是永不會滅亡的。試問今天地上有什麼東西是可以存到永遠的?名譽、財富、地上的成就有一天都要過去:“這世界,和其上的情慾,都要過去;惟有遵行神旨意的,是永遠常存。”(約翰壹書2:17)。可見現今我們所得著的是何等寶貴的生命,我們應得著更豐盛的生命,而不是追求世上將要過去的虛榮。
這生命又是光。“神就是光,在他毫無黑暗。”(約翰壹書1:5)“生命在他裡頭;這生命就是人的光。”(約翰福音1:4)人自從犯罪後都在黑暗裡,但上帝的生命就是光。當我們犯罪得罪上帝,上帝的靈就來光照我們,上帝的生命就給我們有責備、悔改的感覺。就像有人信主前喜歡賭博,信主後一賭博心中就不平安,讓上帝的生命在我們裡面得以長大成人。有時候新生命的靈的感覺,要我們對付與別的肢體之間的嫌隙,要我們彼此饒恕、包容、和睦,我們都應順服。
聖經說:“到我(主耶穌)這裡來得生命。”(約翰福音5:40)昔日法利賽人(編者按:最敬虔予猶太教的猶太人一族群)很熟悉聖經,卻不肯到主耶穌這裡來得生命。但願我們每天都親近耶穌,天天渴慕主耶穌的話,時時順服新生命之靈的感覺,讓新生命長大,滿足主耶穌的心意。
作者來自中國 現居悉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