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的神真是殘忍的嗎?

LM187_10

虹恩你好,我來自中國。腦裡只有靠自己,相信自己的概念。但是,最近朋友極力邀請我去教會,在人情難卻下,我去了幾次。覺得蠻好的。遇上的人都很友善。他邀請我去查經班,我又去了。可是,查經班上討論的問題使我有很多的困惑:

查考的經文是在舊約,說到神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及進入迦南地。並且要將迦南地七個民族的男女老幼都殺死。太殘忍了吧。耶穌不是鼓勵愛人如己嗎?不是要愛自己的仇敵,還要為他們禱告祈福嗎?為甚麼在以色列國立國之初,神卻命令他們對迦南人趕盡殺絕呢?倘使迦南人真是該死,神為甚麼不親自把他們殺死,卻要以色列人作滅種的殘忍行為呢?

困惑人


困惑人,

你提出的問題是非常敏感,不容易以現代道德觀倫理觀,以及社會標準解釋,處理這個問題,我們要從創世之初,神對人類的定規和安排,以及神的屬性說起。聖經開宗明義地說明起初神創天造地並地上、水裡和空中一切活物,最後又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又將自己的屬性放在人心中。神的屬性是正直的,公義的,好憐憫,忌邪,所以祂定要人照樣仿效。並且要有單純敬畏神的心和行動。好讓神為人類準備的福祐能傾囊賜給我們享用。神又主動和人立尤如夫妻的盟約,祂以堅貞不變的愛愛我們,祂也定要我們以同樣專一的愛愛祂。所以聖經中描述神和人的關係,是新郎和新婦的親密關係。這關係是不容第三者插入的。

可惜,人類自從始祖亞當夏娃違背神的命令,吃了伊甸園中分別善惡的果子之後,本來正直、公義的屬性沒有了,人類變成“終日所思想的都是惡”。

這惡念彰顯在人心中和外在的行為上。這些不討神喜悅的行為,以當時的距離現在三千五百年左右的迦南人犯得最嚴重。他們背棄和神的盟約,不再敬拜獨一真神,卻以各種偶像取代神的位置,他們拜日、月、星辰;又拜以人手造的各種偶像。尤有甚者,在拜這些偶像之時,往往以賣淫活動混合在膜拜禮儀當中。又將自己的兒女燒在祭壇上獻給偶像假神為祭物。而社會方面,屈枉公正,貪污舞弊,富者欺凌弱小,貧者投訴無門。

對於迦南人這樣的罪行,公義的神唯有施行最終審判,把他們滅絕。迦南人這個命運,和聖經上古史時代的所多瑪,娥摩拉二城一樣。這二城位置於現在中東地區死海的位置。他們因罪大滔天,被天火焚城,城內一切人畜盡遭燬滅之厄運。神是萬不以有罪為無罪的。

這就是為甚麼迦南七族被全部毀滅的原因。至於神為甚麼要以色列人參與消滅迦南人的行動,是神要通過這事表達蒙神的原則:

1.順天者昌,這裡的“天”指上帝,以色列人在執行消滅迦南人這任務時,若順服神的帶領,他們就會順利,否則就會一敗塗地。第一個被他們攻佔的城池是耶利哥城,此城城牆高大堅固。以人的能力是不可能攻下的。但是當以色列人完全順服神的指示,六天內每天環城,安靜,步行一圈,第七天在行完七圈之後,高聲呼喊,並吹號角,城就倒塌,他們就輕易取得該城。

但是,當以色列人違背神的命令,把神要毀滅的物件偷偷帶回家,神就不與他們同在。當他們要攻取一個叫艾城的城池時,雖然這城很小。防禦事工亦遠不及耶利哥城。但是因為神不和他們同在,結果被打敗了,還損失了36位士兵。

  1. 逆天者亡,神要以色列明白,他們之所以能攻佔迦南地成為自己的國土,是因為神恩待他們。不是因為他們有甚麼比其他民族卓越的地方,因為神的美意是要賜福給敬畏祂的人。但是,如果他們叛逆神旨,神就收回福祐,讓他們落在災難厄運中。以色列國的起起伏伏,充分反映出這種特性。

順天者昌,逆天者亡,這個客觀的歷史定規在每一個民族的歷史中都出現成為一個不變的原則。這充分說明神掌管宇宙萬物。人的生死禍福,全繫在神的手中。所以任何民族,若不遵行神的旨意,都會遭到公義的神的審判和刑罰。迦南七族之厄運,是罪有應得,不能怨天尤人。

希望以上分享能幫助到你。

虹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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