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知足常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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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足就是珍惜一切來之不易的東西,包括生命。知足常樂,是自知滿足則心常快樂。知足了菜根嚼著也香,知足了心里永遠有著溫暖的陽光。學會知足,才能心底敞亮,少卻煩惱;學會知足,才能更好地體會人生風雨兼程的艱辛和幸福;也只有人人懂得知足,我們的社會大家庭才能和諧、平靜、適意而真誠。因為知足常樂啊!

知足常樂是一種高尚品質——人不免有貪欲,不是所有人在每件事上都放得開。從小的說,無意間佔了幾次小便宜,便會有一種潛意識:只要有可能,下次還要佔便宜。結果呢,看上去做了很多事,其實什麼收獲都沒有。大的說,無數的貪官污吏,從不得不收幾百塊錢的小禮,到主動去收幾千塊錢的大禮,最後成把成把的公款往自己兜里塞,還不是一槍崩了。所以說能夠克制自己不為利益所迷惑的人,才具有知足常樂的品質。過去上學讀書回家時,吃著簡單的飯菜,我快樂。因為我知道這是父母的汗水換來的,他們用自己的汗水為我換來的。裡面有他們對我的愛,對我的關懷。我知足,我快樂。

我們要多跟知足常樂的人相處。他們會教你如何看待人生,如何通過各種方法快樂地生活,如何處理生活中的棘手問題等等。通過與這樣的人相處,我們也會不知不覺地快樂起來。

《聖經》教導我們:“敬虔加上知足的心,便是大利了,因為我們沒有帶甚麼到世上來,也不能帶甚麼去,只要有衣有食就當知足”(提摩太前書第六章6-8節)。人生在世,僅僅在這短暫的歷程中,需要用得著身外之物;一旦離世,那些身外之物不但不能帶走,因此在生前就應謹慎對待它們。“有衣有食”代表生活基本的需要。因此只要有衣有食,就當知足。人能知足的原因:(1)明白一切身外事物都是暫時的;(2)除了維持肉身生存的基本需求(衣食),其他都是多餘的。人的欲望無窮無盡,我們若不學會“知足”的功課,則永遠無法滿足,無論得著多少,仍覺若有所缺。

如果有人說他是敬虔度日的,那麼他就應該沒有貪圖今世財物的心。有些人所貪圖的今世利益,其實不過都是些小利益,真正的利益是敬虔又有知足的心。這樣所得的才是“大利”,因能得神的喜悅,得到屬靈的祝福,而神也將實際供應他們物質上所需用的,正如耶穌所說:“你們要先求他的國和他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聖經》馬太福音6:33)。

《聖經》箴言第三十章記載了一個人物,名叫亞古珥。他對朋友說:我比眾人更蠢笨,也沒有人的聰明,我沒有學好智慧,也不認識至聖者。當他明白了神的話語之後,就向神求兩件事:求你使虛假和謊言遠離我。使我也不貧窮,也不富足,賜給我需用的飲食;恐怕我飽足不認你,說:“上帝是誰呢?”又恐怕我貧窮就偷竊,以致褻瀆我神的名(《聖經》箴言30:8-9)。亞古珥求神使他作個誠實的人,也求神使他不貧也不富。這是知足常樂的人生觀,值得去效法。如果人人都學像他這樣的人生觀,這個世界就會和平得多,貧富懸殊也不會這麼嚴重了。現今的世代邪惡,愈有錢的人就愈貪財,昧著良心貪贓枉法。姑且勿論其審判後果如何,但身敗名裂,不堪回首是落實的了。《聖經》說:“貪財是萬惡之根,有人貪戀錢財,就被引誘離開真道,用許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真是一針見血的真理。

世上實在有不少聰明絕頂,飽受教育之輩,因財迷心竅而賠上了性命,愚不可及。難怪亞古珥說:“神的話語句句都是煉淨的”,所以他才會求神賜他不富不窮;再加上他認識了真神,他的人生便擁有知足常樂的滿足。

媒體上經常報導一些有學問的人受騙,其中不少騙術都非常拙劣,甚至千篇一律,可是照樣有人會被騙,這常常是因為受騙的人貪財的緣故。我們應當以神所給的為滿足,就不至于陷入迷惑。《聖經》說:你們存心不可貪愛錢財,要以自己所有的為足。《聖經》馬太福音第19章記載一位少年人求問耶穌怎樣可以得永生。耶穌說:“你若願意作完全人,可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那少年人聽見這話,就憂憂愁愁地走了,因為他的產業很多。並不是耶穌要為難少年人,而是因為耶穌知道錢財抓住少年人的心,使他不能真實地跟隨耶穌,所以對他這樣要求。按《聖經》教導,敬虔度日、侍奉主的人不會貪心,因為知道耶穌才是至寶,從前以為有益的,現在因耶穌都當作有損的。

在明朝有一個胡九韶,金溪人。他的家境很貧困,一面教書,一面努力耕作,僅僅可以衣食溫飽。但他是個知足喜樂的人,每天黃昏時,他都要到門口感謝上天賜給他一天的清福。妻子笑他說:“我們一天三餐都是菜粥,怎麼談得上是清福?”胡九韶說:“我首先很慶幸生在太平盛世,沒有戰爭兵禍。又慶幸我們全家人都能有飯吃,有衣穿,不至於挨餓受凍。第三慶幸的是家里床上沒有病人,監獄中沒有囚犯,這不是清福是甚麼?

作者來自中國 現居雪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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