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姻健康十誡 (連載之八)
李耀全牧師從事婚姻輔導多年,對預防及治療婚姻中各種問題有豐富經驗。他將累積的心得,加上專家的研究發現,著作成書,幫助大家建立美滿的婚姻生活。這期將連載他的《婚姻健康十誡》第八期,有興趣的讀者可以登入本刊物網站。
(接上期)
2.情緒激動型:
“情緒激動型”以勵文與愛鈴為例,他們常常為生活大小事情爭論,有時還互不相讓,爭論到底。有些情況情緒會非常激動,爭論之熱烈有如火山爆發。事實上有些婚姻早就經不起這樣激烈爭吵的衝擊而一拍兩散,但不是所有這類型的婚姻都是悲劇收場。
“情緒激動型”的夫妻個別都是主觀強、性格剛硬獨立的人,所以對每件事都有主見。在交談中,他們常會打斷對方的話,加插自己的觀點。他們沒有肯定對方就急不及待想要說服對方,沒有聆聽和瞭解對方就堅持已見。
但這類夫婦往往也用同樣激烈的情感(passion)彼此相愛。他們在所有的關係中,無論是積極或是消極的事情都同樣熱情。他們學會如何從熱烈的戰場轉到和解條約的桌上,他們能夠全然傾訴心底的話,可以毫無保留地分享心中的喜悅或憤怒。這些夫妻是真心相愛,爭持的原因是出於彼此的關心,及盼望在思想與觀念上達成一致。
這類婚姻充滿挑戰與危機。從正面來看,夫妻二人真情的流露,使他們可以有更深的瞭解,可以立刻處理問題,不讓它累積。如果曉得儘快解決問題,把精力從負面的取向轉為正面,這樣他們仍然能保持滿有激情的婚姻關係。但從負面來看,因情緒波動與高漲,危機一觸即發,不可收拾。這種情況是因為夫妻長期爭吵,各不讓步,沒有留意婚姻危機的警號。
3.避免衝突型:
這類夫婦把衝突有大事化為小事,由小化為無。不像“彼此肯定型”的夫婦彼此用心聆聽,亦不像“情緒激動型”的夫妻喜怒俱都形於色。他們儘量隱藏自己的不滿,用息事寧人的心態面對彼此的差異。志強與天鳳就是這樣的夫妻,寧可忍氣吞聲,也不願正面衝突,結果把不滿的情緒長年累月地壓抑在心頭。許多時候他們知道問題所在,卻不願面對或尋求出路,若無其事地生活,希望時間能把問題淡化,凡事以和為貴。
若生活沒有嚴重的考驗,一般“避免衝突型”的婚姻雖然平淡乏味,也不一定會陷入危機,因為我們都期望生活穩定。但如果有較嚴重的事故,例如失業、長期病患、第三者的介入等,這些夫婦就經不起考驗,因為他們解決問題的經驗不足,沒有足夠的動力去化解危機。
小結
無論你的婚姻是屬於哪一型,你都要瞭解它的動力和防備它的陷阱。三種類型的婚姻都可以成功,亦都可以失敗。關鍵是在你的婚姻關係裡,正面的交往與感受是否比負面的超過五倍之多。
心理學家郭文博士對婚姻二十年研究的結果意義重大,尤其是破除了“衝突必定導致婚變離異”的錯誤觀念。婚姻免不了有衝突,基於每一對夫妻不同的背景與性格的配合,三大類型的婚姻對衝突有三種不同的處理方法。當然每人都期望自己的婚姻就是“彼此肯定型”,但有些夫婦性格剛烈,不會輕易甘休,或放棄自己的觀點。而另一類不喜歡衝突的人,寧願自己吃虧,也不願捲入爭執中。但無論是哪異類,都不能單以衝突來決定婚姻的持久性。
可能每一對夫婦的婚姻關係都會出現這三種情況,這視乎他們的關係在某種階段的好壞。這三類婚姻是三種溝通的模式,某些性格的人傾向採取某種處理衝突的方法。至終最重要的是積極化解衝突,增加正面溝通。
這觀念對一些偶有衝突的夫婦是個喜訊,但他們還需要努力在關係中注入更多積極的因素,才可以保證婚姻的恒久性。但這卻不能成為隨便發怒、捲入衝突的藉口,使他們任意妄為,輕易發怒,因為負面比正面的生活更多導致婚姻的失敗。
作者來自香港 現居溫哥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