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名詞淺釋(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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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哈利路亞、福音

  • 聖經(the Bible)

聖經是基督徒信奉的神聖經典。聖經分為舊約與新約兩部分,舊約包括耶穌降生以前的有關猶太人的歷史興衰、律例典章、詩歌箴言以及先知的訓誨、預言、盼望等等。新約則包括了耶穌降生後的有關記載、書信和預言等等。

基督徒認為“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提摩太后書》3:16)“聖經上所有的預言沒有可隨私意解說的;因為預言從來沒有出於人意的,乃是人被聖靈感動,說出神的話來。”(參《彼得後書》1:20—21)

聖經共有66卷經文,是由許多人執筆書寫的。寫作的時期,前後相距約兩千年之久。執筆人的職業不同,經歷不同,年齡不同,學識不同,所處的時代背景也不同。但是全部聖經的內容卻前後連貫如出一人之手。因此基督徒相信,若不是由於上帝的默示和聖靈的感動,這麼多的執筆者不可能共同寫出這麼一部完整嚴密的聖經來。

 

  • 哈利路亞(Hallelujah)

“哈利路亞”是希伯來人崇拜儀式中,“讚美耶”(Hall-Lu-Yah)這宣召的音譯,意思是“來讚美耶和華”。世界各國的基督徒,不論說何種語言,都通用這一讚美頌詞。

 

  • 福音(Gospel)
  1. “福音”的希臘文原意是“佳音”“好消息”。
  2. 聖經提到的福音有特殊的含義:

1)馬可在記述耶穌一生的言行事蹟時,一開頭便說:“神的兒子,耶穌基督福音的起頭。”(《馬可福音》1:1)

2)路加在記述耶穌降生時說,有天使向牧羊的人們說:“我報給你們大喜的信息,是關乎萬民的。因今天在大衛的城裡,為你們生了救主,就是主基督。”(參《路加福音》2:8-11)

3) 聖經中論到福音的時候還曾說過:

1.“基督的福音”(《哥林多後書》10:14)

2.“神的福音”(《羅馬書》1:1)

3.“神兒子(耶穌)的福音”(《羅馬書》1:2-4)

4.“我主耶穌的福音”(《帖撒羅尼迦後書》1:8)

5.“天國的福音”(《馬太福音》24:14)

6.“叫你們得救的福音”(《以弗所書》1:13)

7.“平安的福音”(《以弗所書》6:15)

8.“永遠的福音”(《啟示錄》14:6)

  1. 其他論述

10.根據以上經文,可知“福音”的含義乃是:耶穌基督降世救人的事蹟、講論、受難、復活、升天和再來,顯明了他是獨一的救主,以及由此而帶給世人永生的“祝福佳音”。所以聖經中提到傳講基督的事工、道理、教導和救恩時,常常說成是:“傳福音”“宣講福音”“傳揚福音”。

4.請看聖經記載:《羅馬書》1:16;《腓立比書》1:5,12,27;《帖撒羅尼迦前書》2:4。

(轉載自海外校園)

 資料來源:

(摘編自《聖經語彙詞典》,白雲曉編著,中央編譯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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