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尊重 出版日: 2019-03-05 作者: 惠來 尊重意思是尊敬、重視。古語是指將對方視為比自己地位高而必須重視的心態及其言行;現在已逐漸引伸為平等相待的心態及其言行。尊重不是禮貌,因為禮貌是一種技巧,而尊重則是一種發自心底的信念。簡單說來,尊重的核心即平等和開放。 1787年美國在偉大的《Bill of Rights》(《權利法案》)中說道,人生而平等,並且擁有追求自己幸福的崇高權利,無法被剝奪。這就是尊重,一種平等的心態、開放的信念和設身處地的悲憫,來自心底,與他人無關。 閱讀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