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創世記第一章記載,動物和人都是神所創造的,但人是按照神的形象和樣式造的。授予人管理海裡的魚、空中的鳥,和地上各樣行動的活物。為此人和動物共同生存在地球上,互相影響、互相依存。我們應該尊重動物、尊重生命,善待動物,與其和諧共處。
動物與人類是密不可分的,長久以來,人與動物就共存於一個大自然和同一個地球上,動物是人類的朋友,大自然是個平衡的生態系統。從最根本上來說,人類也是動物,不過動物只有軀體和情感(喜、怒、哀、樂)的生命,但人類除了軀體和具有心思(心智)、意志和情感(喜、怒、哀、樂)三種功能外,還具有“靈”的功能,它代表人裡面最高貴和神聖的部分,具有直覺、交通(溝通)和良心三種功能,使能認識神。人類還具有更強的主觀能動性,通過各種手段捍衛著自身的基本權利,比如法律、各種醫療、安全防範。但有些人只看重著自己的生命、輕視動物的生命,肆意地傷害。從《聖經》知道,動物同樣為神所創造的,從根本屬性上來講,是和人類一樣的寶貴。動物也有自己的生存、不被傷害的自然權利,人類不能因為有著比動物更強大的力量就去獵殺、甚至惡意玩弄它們。 閱讀全文

不久前電視台在播放一本根據聖經故事改編的電影《挪亞方舟》(Noah)。影片還原了聖經裡關於挪亞時期的情景:那時的世界充滿了各種罪孽,上帝憤怒之下降下一場大雨,發起一場洪水,淹沒了人類及其罪惡。上帝欣賞挪亞是個義人,命他建方舟,上帝告訴挪亞:“所有和你在一起有生命的活物:飛鳥、牲畜和一切在地上爬行的動物,你都要帶出來,使牠們可以在地上滋生、繁殖,也可以在地上增多。”(創世紀8:17)。洪水過後,上帝與挪亞立了“彩虹之約”,上帝恩待義人和他的後代,同時也祝福那些被揀選存留的動植物。
動物有體、魂卻無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