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說:“你要給他起名叫耶穌,因他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裏救出來。”(馬太福音1:21)。 所以耶穌的名的意義就是“救主”。 聖經又說:“人要稱他的名為“以馬內利”。 “以馬內利”翻出來就是上帝與我們同在。” (馬太福音1:23)。 說出耶穌的身比特和他的工作。 使徒行傳3:15節說:“你們殺了那生命的主,神卻叫他從死裏復活了”。 這是主耶穌非常奇妙美麗的名——“生命的主”。 使徒約翰說:“生命在他裡頭,這生命就是人的光。”(約翰福音1:4)他藉著生命為人照出一條道路來。 “生命的主”說出主耶穌是獨一無二,他和任何人都不同,因著他有這樣特別的生命,他和任何受造之物有區別。 他的確是一個完全人,但他卻又是神。 閱讀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