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活出善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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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良”字面的意思是心地純潔,純真溫厚,沒有惡意,和善,心地好。亦指和善而不懷惡意的人,出自於《禮記•學記》,也指品質行為好。聖經中的“善良”是神旨意的特點之一。

一、活出善良的重要性

1.持守在善良的心裡。耶穌教導說,“那落在好土裡的,就是人聽了道,持守在誠實善良的心裏,並且忍耐著結實。”(路加福音8:15)“結實”:意思就是把所聽見、所明白的道,照著去行(馬太福音7:24),也就是讓神的話從我們身上活出來。“結實”的原因:(1)持守著道:不只心裡接受了,而且還堅持守住。(2)持守在誠實的心裏:沒有虛偽,沒有假冒,乃是誠心以待。(3)持守在善良的心裏:沒有石頭,沒有荊棘,乃是虛心以待。我們領受主的話以後,仍須絕對順服在神安排的時間底下。

2.“善良”是神旨意的特點之一。“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羅馬書12:2)神的旨意有三個特點:(1)“善良”,與邪惡相對;(2)純全,與混亂相對;(3)可喜悅,與憂傷相對。凡合乎神旨意的事,必然會把我們帶離罪惡與黑暗,而得著神的喜悅。每一個世代各有其特殊的形態、特徵、時尚與潮流;基督徒活在世上,不要照著這世界的風氣、流行、時尚來生活。一個更新的心思,就能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多少時候,這也好像是神的旨意,那也好像是神的旨意。多少時候,我們不是誤彼為此,就是誤此為彼。更新的心思,才能對於神的旨意沒有錯誤。我們活在世界上,不是憑我們的頭腦所想得到的,乃是要察驗何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按神的旨意事奉神,這是最得神喜悅的事奉,所以按神的旨意事奉神是我們事奉的原則。我們若肯時時順服聖靈的感動,用神的話來對照,除去自己的和從世界來的意念,有正確的存心,遵行神的旨意,就必定能心意更新,變化討神喜悅。

 二、活出善良的表現

1.為人善良公義

“有一個人名叫約瑟,是個議士,為人善良公義。眾人所謀所為,他並沒有附從;他本是猶太亞利馬太城裡素常盼望神國的人。這人去見彼拉多,求耶穌的身體。就取下來用細麻布裹好,安放在石頭鑿成的墳墓裡,那裡頭從來沒有葬過人。”(路加福音23:50-53)“議士”:亦即是猶太公會成員約瑟和尼哥底母一樣,原是暗暗的作主門徒的(參約翰福音19:38-39),因被主十字架替死的愛所摸著,就有膽量表明自己的身份。一個“素常盼望神國的人”,必不會“附從眾人所謀所為”,而能夠為真理直立不屈;也只有為真理站住的人,才是一個真正“盼望神國的人”。但約瑟一直在等待,到耶穌死了,他然後為祂預備了一個墳墓。人生的悲劇之一,就是我們安放在朋友墓前的花束,本應在生前就予以奉送。好些贊美和感謝之辭,我們本當在他們在世之時,就應表達致意,但卻留待在追思會和紀錄裡頭才表達出來。生前一語,勝過死後千言。

2.心意更新而變化

“不要效法這個世代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羅馬書12:2)心意是我們的思想機關。我們活在世界上,不是憑我們的頭腦所想得到的,乃是要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心意的更新是一件太重要的事!當人信主重生的時候,人的心意有第一次的改變,這個叫作悔改。悔改的意義就是心意的轉變。此後還得天天更新,越過越更新,越過越向著神,也越明白神的心意。實在說,心意是人裡面的眼睛。悔改的時候,就是眼睛開啟的時候,更新是叫眼睛更亮。眼睛多亮,生命就多長進。所以,心意的更新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人生命的變化,是藉著心意的更新而變化的。一個更新的心意,就能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多少時候,這也好像是神的旨意,那也好像是神的旨意。多少時候,我們不是誤彼為此,就是誤此為彼。更新的心意,才能對於神的旨意沒有錯誤。心意被更新,老舊觀念被消除,越過越認識神那善美、完全、可喜悅的旨意,就是豐滿的基督。就在這逐漸更新、認識的過程中,神就越過越向我們證實祂的旨意,我們也越過越明白神的旨意。

3.順服那善良溫和的和乖僻的

“你們作僕人的,凡事要存敬畏的心順服主人;不但順服那善良溫和的,就是那乖僻的也要順服。”(彼得前書2:18)LM224_05

“作僕人的”指受主人指揮與管轄的家僕;今日的社會中雖不再有奴隸制度,但仍有“工人”與“雇主”的區別,故這一段經文,可引申而適用於一切“受薪階級”(包括白領、藍領和公務員)的基督徒。我們對雇主或上級要守住該站的地位,該恭敬的要恭敬他,該聽從要聽從他。我們所作的事,表面上可能是為著別人而作,實際上“所事奉的乃是主基督”,認清了這個,手中的每一件事就都變得非常有意義。我們作事不可得過且過,應當凡事為著敬畏主的緣故盡力而為。基督徒的工作,並無俗世的和聖的之區別;我們若是存著為主而作的心去作,就都變成給主作的了。基督徒作事不盡職,敷衍塞責,會叫我們的主蒙羞。“凡事要存敬畏的心順服主人,”“凡事”意指一切的事,沒有任何特殊例外;“要存敬畏的心”至少有兩種意思:(1)指在各種情況下都存著敬畏神、怕得罪神的心;(2)指“懼怕戰兢,用誠實的心聽從肉身的主人”(以弗所書6:5)。“順服主人”指服從主人(或上級)的安排與調度。“不但順服那善良溫和的,”“那善良溫和的”指好的主人,品格良好,待人公平、合理、同情、體貼,不輕易發怒。“就是那乖僻的也要順服,”“那乖僻的”指壞的主人,品格暴戾,待人不公、無理、兇暴、自私,動輒發脾氣,很難伺候。

基督徒在肉身的主人之上,還有一位在天上的主(以弗所書6:9;歌羅西書4:1);我們表面是服事人,實際卻是服事神(參歌羅西書3 :24)。

我們要怕神也怕人,怕神在先,怕人在後;怕人是因著怕神,決不是怕人而不怕神。今天在世界上,那善良溫和的主人實在稀少,乖僻的卻很多;許多時候,我們常被迫必須面對不稱心合意的主人,但甚麼樣的主人雖由不得自己,甚麼樣的態度卻由得自己,與其掙扎的想去改變主人或換新主人,不如以不變應萬變,存心順服。這不是表示聖經容許乖僻的主人可以惡待僕人,乃是站在僕人的地位上,指出一個作僕人的,怎樣才算是盡了他的本分。就是不管主人怎樣對待自己,都要照樣忠心服事,而不是等待對方盡了他的本分之後,自己才盡本分。反之,主人對僕人亦是一理,應只管自己盡了主人待僕人應盡之本分,而不管僕人是否盡忠。我們不能等著看別人是否好待自己,然後才估計應否用愛心對待別人。我認為這也是基督徒在教會一切聖工上應持守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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