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惠來
| 復活節是紀念主耶穌復活的日子, 是基督教的重要節日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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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活節是紀念主耶穌復活的日子, 是基督教的重要節日之一,定在每年春分月圓之後第一個星期日。基督徒認為,復活節象徵重生與希望,乃紀念耶穌基督大約於公元30年被釘死後第三天復活的神蹟。
復活是指死了又活過來。耶穌的複活是根據《新約聖經》中的《四福音書》及《使徒行傳》的記載,耶穌在被釘死在十字架上,三天後從死裡復活的事件。根據《聖經》的記載,在第三天時,墳墓裡沒有骸骨、遺體,只留下當時纏裹耶穌身體的裹屍布。當天是安息日,馬利亞在天未亮時去到埋葬耶穌的墳墓前,突然間聽到聲音說:“你要找的耶穌已經不在這裡了,祂已經復活了”,馬利亞看見墳墓中沒有耶穌的身體。之後,復活的耶穌向婦女和他的門徒顯現,四十天之久,不單向他們講解福音,更讓門徒觸摸他手上的釘痕和肋旁的傷口,並在門徒面前吃喝,證明耶穌是肉身復活。根據聖經記載,曾有超過500人同時目睹復活的耶穌基督。
門徒們的改變是耶穌復活極強有力的證據。耶穌的門徒們(除賣主的猶大外)個個品德高尚、誠實可靠,當門徒宣揚耶穌的復活所面對的是慘害和死亡。事實上,忠於耶穌的十一個門徒中,除約翰一人活到近百歲,寫成《聖經》的最後一卷書〈啟示錄〉外,其餘十位全部為傳揚主耶穌復活的福音、勸人悔改信主而殉道。他們能如此勇敢地犧牲自己,必定是得到了耶穌復活、以大能顯明祂是神的兒子的確據。古往今來,很多人為了自己的信仰而獻身。當他們因堅持信仰在臨死時,毫不懷疑自己為之捐軀的信仰是神聖、高尚、真實的。耶穌復活之事,兩千年來無人可以推翻。
《歷史與基督教》(History and Christianity)的作者孟沃華(John Warwick Montgomery),對福音書中上述記載的真實性,做過如下評論:“要記得當耶穌的門徒宣告耶穌復活時,乃是以目擊者的身份發言,他們的聽眾中有不少人是知道這件事的。公元56年時使徒保羅在書信中寫道,約有500個以上的人曾見到復活後的耶穌。保羅寫此信之時,這些人中的大多數都還活著(參閱《哥林多前書》 15: 6)。早期的基督徒們不可能站在一群能反駁他們的人面前,傳揚耶穌復活的道理。這些反對的人只要能找出耶穌的屍首,門徒的道理就立刻不攻自破。”除了聖經上的記載,還有非基督徒史學家留下的記載。例如,著名猶太史學家約瑟夫,在《猶太古史》中記載:“耶穌……這個人是彌賽亞,第三天他復活過來,顯現給許多人看。這件事以及許多其他的奇事,都說明先知所提到有關他的事都是準確的。”
還有一些歷史資料,記載了耶穌的門徒因傳福音而被迫害甚至殺害的情況。這就引出了復活的另一個有力證據,那就是耶穌門徒的改變。原先因耶穌的殉難而絕望,甚至四處逃避躲藏的門徒,突然一掃怯懦與頹喪,充滿信心、勇氣和愛,拚死為耶穌基督做見證。此事唯一合理的解釋是,一定發生了神蹟:只有他們親眼目睹、毫無疑慮的神蹟,才能給他們帶來一生中本質的改變與飛躍。
復活在人類歷史上還留下了許多十分顯著的痕跡。例如主日(即星期日)的設立。耶穌殉難節前猶太人皆按律法守安息日(每週的第七天,即星期六),已有幾千年。對一個猶太人來說,生命中能做的最敬虔的事就是嚴守安息日。然而在耶穌殉難後,祂的門徒和其他信祂的猶太人,突然改守安息日為守主日(每週的第一日,即星期日)。必有一件重大事件發生了,才可能改變猶太人的傳統習慣。這個重大事件就是耶穌的復活,因為耶穌是在星期日復活的。人們守主日就是紀念耶穌的複活。這一習俗一直持續到現在。
復活留下的歷史痕跡還有:教會的創立,聖餐和洗禮的設立,十字架的象徵意義等。
兩千年來,日復一日,全世界億萬的基督徒,同聲朗誦著這樣一句奇特的話:“第三天他從死裡復活。”他們的親身經歷,以及生命的改變,使他們對此話堅信不疑。
劍橋大學的著名學者魏思科(Canon Westcott)所言:“實際上,把所有的證據集合起來,我們大可以說,歷史上沒有任何一件事比基督復活有更充分、又更 多樣的證據……。”很多不信基督的人,並不是因為復活的證據不足——他們根本無意去考查、求證,他們只是以一種漠不關心的態度嘲笑譏諷。所以,他們不信,是出於意誌上的原因,因為不管事實如何,他們都鐵定了心不信。在我認為,這實在不是科學的態度。
作者來自中國 現居雪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