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惠蘭
讀了《生活》月刊第71期刊登“耶穌愛本拉登嗎?”一文後….

讀了《生活》月刊第71期刊登“耶穌愛本拉登嗎?”一文後,首先使我對該文的基本論點有認同感。正如作者在最後簡單的說:“饒恕:不管是誰。”但我還想對該文提些粗淺的看法與建議,僅供參考。
一、 關於海報題目問題:不久前,有數間教會張貼出“耶穌愛本拉登”的巨幅海報,目的是宣傳他們眼中的“福音之心”。但沒想到這出人意外的言論卻成了澳洲媒體報導的話題。眾所周知,本拉登被認為是當前世界頭號通緝犯,許多人深受其害,那些受害人的家屬親友持反對態度,那種情緒完全可以理解的。我認為海報題目不應當把本拉登突出起來,改為“耶穌愛世人”更為確切。的確,耶穌愛世上每一個人,愛小孩、愛大人、愛窮人、愛富人、愛你、愛我、當然也愛各類罪犯,要緊的是要人認罪悔改歸向基督。我所在的教會牆上的海報題目是:“神愛世人”,指出“福音之心”,使過路的行人一目了然而反思,有的人被耶穌的愛所覺醒歸向了耶穌。
耶穌的愛,需要人的信:聖經說:“神愛世人,甚至把他的獨生子(耶穌)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翰福音3:16),“信子(耶穌)的有永生;不信從子(耶穌)的,必不得見永生,神的震怒卻常在他身上。”(約翰福音3:36)這裏說到神的本性是愛,愛每個罪人;但必須信(接受)他的愛;神的另一本性是聖潔、公義,他恨惡罪,對不肯信的人,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神也可以使用各種逆境或災難,向那些仍然蓄意犯罪,和那些拒絕耶穌救贖而繼續犯罪的人,發出震怒。
三、神的愛是福音的核心:耶穌的門徒約翰宣告“神是愛”,指耶穌釘十字架乃標誌著愛的真義。“…神愛我們,差他的兒子(耶穌)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約翰壹書4:1O)。神的愛向不配得的罪人顯示,就稱為“恩典”(以弗所書1:6-8)。但是,人必須承認自己的罪,就能得著神的赦免(約翰壹書1:9)。在此,我們有責任向認同的或反對的人代禱甚至愛他們,因為耶穌也愛我們,為我們代求,也為所有的人祈求。目的是使罪人、作惡的人回轉心意,認罪悔改,早日歸向耶穌。
作者來自中國,現居雪梨
編者按:耶穌那廣大無私Agape’的愛非筆墨所能形容。世人看為全世界的通緝犯,耶穌的看法不一定一樣。作者加上罪魁的名字乃是吸引來往的過路客,讓世人進一步探討怎麼有此可能的事,達到傳福音的機會。不加姓名,依然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