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海嘯之災的回應

作者:劉利宇

「卅米高海嘯」、「遊客仍在睡夢或早上散步中,

「卅米高海嘯」、「遊客仍在睡夢或早上散步中,忽然禍從天降」、「上百成千具死屍」、「二十多萬人喪生」、「上百萬人無家可歸」、「有父母失去兒女」、「有幼小兒女是家中唯一生存者」、「剛結婚並去渡蜜月的新婚丈夫在一個散步中與妻子永別」、「除了海嘯產生的死亡,又要面對基本需要的缺乏、疾病的威脅、重建的困難」──這都是自十二月廿六日以來,我們不斷在電視新聞及報章看到的畫面。身為基督徒的我們又應如何來回應這現代歷史以來最大的一個天災?

首先,有幾個錯誤的回應,是我們基督徒應該避免的:

(1) 怪罪於神──即向神提出各種的難題,包括神無能或沒有慈愛拯救或阻止?是神容許這事件發生?神到底在那裡?

回覆:為甚麼我們一定要怪神?其實,在這時候,怪神是沒有用的,只會使人處在自憐自卑、心裡充滿怨氣之下。

(2) 東南亞的人(主要是回教、佛教,及印度教徒)犯了大罪,故神用海嘯來懲治他們?

回覆:這是沒有愛心、幸災樂禍的風涼話。這與基督徒的愛心更有直接的衝突。我們的事奉是建立在耶穌的事奉上。耶穌的事奉是甚麼?耶穌在約翰福音3:17說:「因為神差祂的兒子到世上來,不是要定世人的罪,而是要藉著祂來拯救世人。」因此,我們的使命並不是自以為是地去定人的罪;難道我們不是罪人,不是也該面對神的審判嗎?

(3) 神為何容許苦難?──是因人的罪?有屬靈功課可以學習?有神的美意?

回覆:對這問題,我們在世上可能永遠找不到一個滿意的答案,因聖經並沒有解釋為何神容許苦難(參約伯記)。

接下來,讓我們從聖經來回應這次的海嘯災難:

(1) 不是這些遭災,甚至喪生的人更為有罪。在路加福音13章,有人來到耶穌面前提起有關彼拉多曾殺死一些加利利人,並將他們的血滲透在他們的祭物中的事,而認為這些加利利人比眾人更有罪,以致受這害。他們將苦難與人的罪當成一個等號。然而,耶穌的回答卻是否定的,即他們不比眾加利利人更為有罪。

(2) 由於人的墮落(創世記3章)及不負責任地濫用和污染大地,大地受到罪的破壞,大地也在等待得贖的日子(羅馬8)。因此,大地無常是很自然的事,也是我們不能逃避的事實,而不是甚麼地域之靈的工作。這提醒我們今天要過一個無私的生活,也要愛護這個世界。

(3) 耶穌與受苦的人同在。耶穌降生來到這世界並沒有除掉所有的苦難,乃更在十架上受苦,與人完全地認同。因此,在苦難中,我們不應責問神,也不需要去問為何神容許苦難,乃是仰望為我們釘在十架上的耶穌,從祂那裡支取力量來面對苦難。而且,耶穌也應許我們,祂已勝過世上的苦難(約翰福音14:27,16:33),「有一天苦難會永遠不再存在」(啟示錄22:4-5)。

(4) 藉機來反省和悔改。當耶穌在路加福音13:1-5反對我們將苦難簡化地等同人的罪時,祂也沒有解釋為何神容許苦難,乃是要我們這些關心苦難的人,趁這時機好好反省並在神面前悔改。我們需要為個人的私心(只為自己著想,而不關心別人)、驕傲的心(以為人定勝天,而忘記人其實是何等的脆弱),和沒有忠於主的託付,為主而活來悔改。藉著海嘯、藉著神話語,我們再次被提醒,主再來的日子如盜賊一般忽然,是在我們想不到的時候(馬太福音24:42-44)。因此,我們需要在這時代更加警醒,抓住每個機會來事奉神,為神而活。

(5) 操練施捨和憐恤。當我們看到受海嘯之災影響的家庭和國家時,讓我們學習捨己般地施捨和憐恤。基督徒不能只講「信心」,而沒有「行動」,雅各書2:15-17說道:「你們當中有弟兄或姐妹,沒得穿,沒得吃;你們卻對他說:『平安!平安!願你們穿得暖,吃得飽』;而不供給他們所需用的,那有甚麼用呢?同樣,信心沒有行為就是死的。」 感謝主,澳洲是一個富有憐恤心的國家,但願我們澳洲華人基督徒也能以身作則,帶動華人社區參與此次的賑災行動。

結 言

苦難是一個謎,但它總是促使我們更深地去反省我們與神的關係、我們的人生觀和價值觀,最終,它更促使我們不得不採取行動(誰能在看到海嘯之災中的人民所遇到的苦難而不動情?)──就是不斷禱告和捨己地施捨,並也從此抓緊時機忠心於神的託付和奉獻個人生命來事奉主。願主與我們同在,將眼淚化成力量,將感動化成行動!

劉利宇(維省聖經學院講師) 作者保留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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