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買房是絕對錯的?

作者:韋廉

先租後買…………….
Image

先租後買
剛到澳洲時,同學開着一部大奔馳來機場接我。當時他來澳才不到十年,公司顧員有幾十人,無論如何都算成功人士,是同學們的驕傲。他說的話,我當然會認真聽。當我請教他我應該租房還是買房時,他說了一句對當時的我頗為深奧的話:”你也許會買錯房,但不買房是絕對錯的。”他怕我不明白,還舉了誰誰誰的例子。可我還是不大明白,坐在真皮椅上,看著車窗外陌生的一切,我只好坦白說:”還是讓我慢慢體會吧。你看我東南西北都沒有搞清楚,還是先租吧。”他也覺得有道理。

在同學的帮助下,我們很快就在西區安頓下來,也順利找到工作。一年之后,我們也覺得該買房了,于是四處看房。因為財力有限,”買”了一個小單元房(Unit)。”買”字之所以有引號,是向銀行貸款買的,在還清貸款前,名義上是我們的,法律上是銀行的。不過我們一家三口好歹在異國他鄉有了一個家,從租客升級為房東,”拥有”了一個塊头不小的資產,比那些股票、基金的紙片感覺實在多了,心裡還是很高興的,國內的親人也很替我們開心。

錦上添花
不久,女儿出生了,一家人高興”有儿有女”之餘,覺得這两房單元,即使以國內的標准來看,也太小了,何况澳洲本來就“地大物博,人口不多”,人均居住面積一向比國內大,我們這樣是在貧困線以下了,對孩子的成長不利。但一下子再買一個三房的我們還負担不起。於是我們决定”能屈能伸”,再當租客去,小單元出租。我們順利地在同一條街上找到了一間三房的两層洋房(Townhouse),有主人套間,另外一個衛浴加上樓下一個衛生間,都很新,我們覺得非常滿意,小孩子能樓上樓下跑,在前後都有一個小院作活動空間, 生活質量提高了很多,有點”中產階級”的感覺,房租還能負担得起,我們於是在此“安營扎寨”,以至“樂不思蜀”。

可是好景不長,一年之後房東要加租十元一周,我們想還合理,而且負担得來,就算了,繼續安居樂業。一年很快又過去了,房東又要加租十元,這次我們覺得有點不太好玩了,這樣加下去什麼時候才到頭?加上我們收入稍有改善,也許又可以買房了。真要感謝房東加租,我們很快在附近的區找到一個滿意的別墅房(House),价錢也好,就”買”下來了。

買不如租?
回頭想起當初同學的諄諄教誨,真是很感恩。對多數居民來說,他的理論是對的。因為買房可以把居住成本固定下來,並享受房价上漲的好處。例如,我們的小單元,三十年前買的話大約三萬澳元,當時付房貸大概五十元一周,肯定也比租金高,以當時大約周薪$100不到的工資水平,供房也肯定吃力的。可是當時一咬牙買了下來的話,到現在即使一分錢貸款本金沒有還過,還是付利息約五十元一周而己,可租金早已漲到$230以上,房价也在二十萬以上了。我們現在買房,到將來情况也大致如此,也希望如此吧。

可也有不少人持相反看法,也頗有道理的。對短期居留者來說,肯定是買不如租的,顯然沒有人會為來澳洲玩一個月而買一幢房子住,走之前再賣掉。但宁租不買的長期居民也大有人在。他們覺得租房瀟洒,愛住哪儿就住哪儿,花錢沒哪麽多講究。國內有個新詞”房奴”就是笑話那些不自量力,供房供到沒有了生活情趣的人。一笑之餘我想我們這些澳洲房主們大概也”五十步笑一百步”吧?

长遠之家
長遠來看,別看現在這買呀租呀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這住的房子,不管是租的買的,在將來結果都一樣。君不見那”牢不可破”的萬里長城,現在修不勝修;盛極一時的耶路撒冷聖殿今何在?

在歷史的長河里,我們現在的”大事”,只是滄海一粟而己;在沒有開始沒有結束的永恒面前,有什麽比永生更重要?

從理財角度看,條件許可的話,也許買比租好;但只要稍為看遠些,還是那不用租也不用買的天家重要得多。

如果在天堂沒有一個房間,在地獄倒有一個,那才是”絕對錯的”,各位以為然否?

作者來自中國,現居雪梨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