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爭是福

作者:藍月

有道是“不爭是福”,這話一點不錯……..

有道是“不爭是福”,這話一點不錯。確實,夫妻倆若三天兩頭爭爭吵吵,這還像是一個家麼?然而,這些年來筆者與妻子也有“爭”的時候─爭幹家務活,彼此都想多做一點。當然,此“爭”非彼“爭”。所謂家務,我想,就是一家人的事務,理當一家人共同分擔,真所謂“兩個和尚抬水吃”,這就是我與妻子“爭”的思想基礎和理由。

既“要爭”,第一要勤。不勤,就“爭”不到手了。比如,由於工作單位的不同,妻子在下午三點半鐘就可以下班,而我則要呆到五點半鐘方可回家。在這二個小時內,妻子已經做好了一切家務,留給我的事情就是張口吃飯。為此,我力“爭”吃飯後洗碗這項活,且攬住不放,一攬到底。當然,僅僅洗幾只碗也實在太輕鬆了,算不上分擔家務。於是我又從中午入手“爭”活幹。中午我有二個多小時的休息時間,而妻子則不回家,於是我擦桌子、抹地板、淘米、洗菜……每天忙得不亦樂乎,把能做的一應家務都做完,剩給妻子的活只是煮飯炒菜。
第二要誠。盡管我“爭”到了這些家務,但相比之下,家務活仍是妻子幹得多得多。由於我的馬虎粗心,洗衣服這項活妻子說什麼也不讓我幹,說我洗不乾淨 。買菜的活是被我“爭”了過來,但妻子總感到我粗心大意,不會盤算,要挨“宰”。確實,買小菜是一項“心計活”,要十分細心。為了不讓妻子把“菜籃子又“爭”回去,我暗暗琢磨買菜的學問,心誠則靈,漸漸地我學會了精打細算,學會了斤斤計較,學會了選擇比較,學會了討價還價……也許妻子在暗暗地觀察我的“菜籃子”,我所花的錢與買來的菜漸漸地讓妻子感到滿意,從而取得了買菜的“合格証書”。

有人說,做家務很苦很累很煩很討厭,更有不少家庭夫妻倆推來推去誰也不願做家務,多做家務。為了家務事撕破臉,甚至鬧得破裂的也時有所見所聞。然而,我在“爭”做家務的實踐中,則體會到做家務其實很快樂很有趣很輕鬆很瀟洒,簡直是一種休閑,一種享受,。當然,這是在你出於真心真意“爭”做家務時才有這種感受,若不情願做,則是無此體會的。

“不爭”無“風浪”
“爭”,辨明是非曲直的一種方式。“爭”,大概也是人的一種天性,即使是夫妻之間,也常有“爭”個不休, “爭”得通紅耳赤,甚至“爭”得反目成仇。
筆者結婚20多年,也曾有過與妻子“爭”的歷史。但幸喜成了過去。那時候,為了辨明事情(都是一些“雞毛蒜皮”)的是非曲直,有時候一天竟要“爭”上好幾次。後來,我越來越覺得“爭”沒意思,更沒有“爭”下去的必要─就算都是我的錯,也無所謂的。於是,我漸漸地學會了“不爭”─由妻子一個去“爭”個夠。也許受到了我這種“度量”的感染,慢慢的,她也不與我“爭”了。
“不爭”是福─彼此之間的相互謙讓,使我倆進一步相敬如賓,也給家庭增添了歡樂和愉悅。我想,早知今日,何必當初─夫妻間為了那點“雞毛蒜皮”的事而“爭”個不休,真是傻透了。

有道是“牙齒有時也會咬住舌頭”。夫妻間也不可能沒有一點兒“矛盾”,也存在著是非曲直,但“家裡”畢竟不同於“家外”─“家事”的是非曲直其實是“爭”與“不爭”一個樣,比如“拎菜籃子”是我的份內事,有時候匆匆忙忙去菜場買點菜,常常是丟三拉四的,買了這個忘了那個。對此,妻子就會說幾句“難聽”的,說有理也有理,說無理也無理。說有理,買菜的應該考慮到菜的搭配,包括佐料的一應俱全,不然,確實給下廚的妻子出了難題;說無理,大家都要上班,匆匆忙忙趕到菜場去買點菜,誰沒疏忽!可見,這樣的事若要“爭”我也理直氣壯:這麼煩!明天你去買!但我抱定宗旨:不爭,我想,不就是這麼點“理”嗎,“爭”到最後也是一場空─“理”在誰一邊都一樣的。

與妻“不爭”,妻也不與我“爭”。這“不爭”大大減少了夫妻間的“磨擦”,減少了家庭中“火藥味”,也使我和妻子兩人都少動“肝火”。說實話,有了年紀的人動“肝火”只有壞處而沒有好處,家庭這一溫馨的港灣不應該是“風平浪靜”的嗎!

作者現住中國湖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