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翁錦榮
| 在小兒六歲生日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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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小兒六歲生日時,我送給他一隻活的小鴨作禮物。看牠鬆軟奶黃色的幼毛,胖嘟嘟的捧在手裡,可感到牠微暖的身體。小兒時而放牠在水盆,時而讓牠跟着自已行走,看牠走起來趣緻多姿,遂愛不釋手。
一天,小鴨在他腳後走着,冷不提防,他向後退了一步,剛踏在小東西身上。他猛地回頭,看見小鴨橫倒地上,奄奄一息。他捧在手裡,雖然呼吸猶存,但小眼已閉上了。他不停摸着那幼毛,見牠不再動,只好哭到我面前。心裏又悔恨又傷痛,不知牠會不會再活呢!我與太太商量,不如告訴他小鴨不是死了,是睡了,明天暗中再買一隻,然後偷龍轉鳳,免他如此傷心懊悔吧。後來想深一層,不!還是告訴他真相,好讓他學習,敢面對事實,也給他經驗一下“死亡”,這也未嘗不好。最後我們還是告訴他並安慰他。時近黃昏,我帶着他連同小鴨,到附近公園草地把牠埋了。
這是小兒第一次體驗什麽叫作 “死亡”,是生命永不回頭,是一種失落與滅絕,猶如跌進一個無底的黑洞,面對它我們無能也無奈。當它臨到自己,就知其無堅不摧。不論是千億元財富或學貫東西,都於事無補。
耶穌基督告訴人:“……我來是要羊(你們)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約翰福音10:10),這對一個纏綿榻褟,快將死亡的人有何意義?聖經說,人人必有一死。這句話無人反對,但千古以來幾許人卻求長生不老。中國的秦始皇求不死之藥,古埃及的法老,未死前就花幾十年時間建立金字塔,工程設計精確,指向太陽,無非是渴求死後埋在那裏,靈魂可以進入永恆。二千年前,耶穌來到世上,他說:“我就是復活,就是生命。信我的人,即使死了,也必活過來,凡活着信我的人永遠不死,你信這話嗎?”(約翰福音11﹕25)。
這是何等寶貴的話,簡直難以置信,難怪耶穌問:“你信這話嗎?”因為許多人就是不信這話。耶穌替有罪的人代死,甘願被釘死在十字架上,三天後他復活了,事實証明了“復活”這一件事。這是一個千真萬確的歷史,今日的科學家無法給以解釋;但每年的復活節卻仍然紀念這事。“凡活着信我的人永遠不死”。
這話如此簡單,卻又如此難以相信;如此顯淺,卻又如此難以明白;如此輕描淡寫,卻又如此給人深沉的盼望。
作者来自香港,現居布里斯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