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三水
| 誰都知道“和為貴”、“家和萬事興”的道理;和諧社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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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都知道“和為貴”、“家和萬事興”的道理;和諧社會,必須從和諧家庭開始。可到婆媳之間,就大多道理歸道理,現實歸現實。連女皇在這方面都做得不是很好,其餘的凡夫俗子們,其實沒有什麽不好意思的。
再過幾年,我老婆就“媳婦熬成婆”了。所以說我不知道個中乾坤,未免有點說不過去。別以為讓兩個女人疼,是幸福無比的事情,那只是涉世未深的少年所嚮往的,稍微有點閱歷的熟男,都知道那是個“地雷陣”,必須打醒精神,勉強相安無事,就算成功。如果你想她們親如母女,不是不可能,只是那個功夫,得深不可測才行。
要婆媳相處好,關鍵實際上是那個夾在中間的男人。可往往那個“男人”,幾天前還是個“男孩”,一下子承擔不了這麽多。有個著名的謎語,就是要消遣這個又幸福、又可憐的男人:“如果媽媽和老婆都掉水裏了,你先救誰”?當然,無論答案是誰,都是錯的,因為總有一個人不高興。雖然這個謎語把復雜的人與人關系簡單化了,可也形象地把這個男人的難處勾畫了出來。一個是自己媽媽,一個是自己孩子的媽媽,兩個都得罪不起,可偏偏她們的不同意見又很多。畢竟兩人是不同的年代、不同的個性、不同的成長背景、不同的人生階段,對同一個事情,看法不同是難免的。但不同歸不同,婆媳的共同利益還是很大的,要引導到孔子所提倡的“君子和而不同”的境界,是有可能的,不過得知道其中的訣竅才行。
我當初就是因為不知道這個訣竅,而弄得家裏硝煙彌漫。當然這個家醜就恕我不外揚了,也免得荼毒別家的男人大丈夫。要說,就說點正面的吧,現在婆媳兩人相處的不錯。還不是基督徒的媽媽,自己主動說要參加太太的洗禮典禮,夠和諧吧。這個要首先歸功於主耶穌的管教,我們全家上下一起努力,也功不可沒的。
我的體會是,婆媳要相處好,先要把界限分好。《聖經》在開篇不久,就提到:“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創世記》2:24),這個原則在其他的篇章裏,也被多次提到,可見是婚姻關系中的重要原則。這個“離開父母”,並非要老婆不要父母,而是要小夫妻成立一個新的獨立體,並從這個獨立體出發,處理一切事情,包括孝敬雙方父母。這個獨立,是全方位的,包括經濟、育兒、情感、事業以及一切的決定,都要獨立開來,父母是建議人,可以從他們豐富的人生經歷裏提意見,但不要為小夫妻做決定。其實這個“離開父母”的功課,說說容易,大家也明白道理,可做到、做好的人就不多,在“大宅門”裏浸泡了好幾千年的華人,就更不容易。特別在婚姻的初期,經濟的壓力和家務的壓力顯得特別大,很容易希望父母“扶上馬再送一程”,當然大部分父母也非常樂意的,不知不覺就成為小家庭裏面的一員,而犯了婚姻的大忌。這個獨立做得不好,就會為以後的婚姻生活埋下禍根。
記得在一本婚姻輔導雜誌上讀過一個近乎笑話的真實故事。有一對夫妻,結婚多年了,還是不孕,看了多次醫生,也不見效。後來遇到一位特別細心的醫生,詳細地詢問他們到底怎麽做“那事”的,才赫然發現,同住的婆婆,天天晚上要進他們房,幫兒子捂被子,怕兒子著涼。哈哈,他們為什麽不孕,不用我再解釋了吧。當然這樣的婆婆,萬中無一。大部分父母,包括我的父母,也是非常通情達理的,但這不等於就萬事大吉的,還有我自己和老婆做得好不好的。君不見,當今多少父母為兒女買車,買房(起碼幫付首期),煮飯,帶孫子,甚至有年邁的父母,赤膊上陣,推著沉重的剪草機剪草的?
我自己當初就有利用父母免費幫忙的自私想法,還時常嫌他們做得不好,讓父母很不開心,然後自己也不開心,實在是活該。表面看來,父母幫兒女忙,沒有什麽不妥的。可是,如果你是真正獨立的男人大丈夫,你會覺得讓並不寬裕的父母支付自己的家庭所需,是應該的嗎?如果你是獨立的,你會覺得天天煮飯是自己家的事,父母辛苦一輩子,該休息下,玩樂下,偶爾幫幫忙就好了,你不會叫他們天天為你煮飯而覺得是應該的;現在祖父母幫忙帶孫子很常見,但應該是他們樂意並力所能及的,不是你用“現在不幫忙,小心以後你們老了不理你”的潛臺詞,或者靠在親朋戚友形成“輿論壓力”逼來的。我現在知道了,這些養兒育女、家頭細務都是我們自己的事,我們是主力,父母幫忙我們很歡迎,只是請他們量力而為;他們不幫忙,也不要緊的,我們照樣會照顧他們,並不以他們是否現在幫忙我們為前提。“老吾老”和“幼吾幼”都是上帝給我們的使命,聖經並沒有說只是孝敬“好”父母、照顧“好”兒女,“不好的”就不用管了,免得我們鉆空子。在獨立的前提下,以言語和行動清楚給父母解決養老的後顧之憂,就可以大大減輕“兒子給了人家”的痛楚,減少婆媳相處中的無端猜疑和阻力。
在小夫妻要真正獨立的另一面,就是父母也要真正放手。現在看著太太與兒子的“權力鬥爭”,我一下子深切體驗到自己父母當時的掙紮。兒子十七歲多,正讀十二年級,準備考大學了。太太當然心疼他辛苦,所以天天嘮叨他喝水、吃菜、鍛煉、吃水果等等,兒子卻嫌煩死了,對她的愛心表現,都很反感;而太太就從心裏憂慮,兒子大了,不要媽媽了,無奈,又不甘心。我就笑她,現在就覺得兒子沒有了?還早啦。兒子的心遲早會飛到另一個女孩那裏,那時候你也就成為婆婆了,那個媳婦,呵呵,還不知道會怎樣咧。《詩篇》127章3節裏說,“兒女是上帝所賜的產業。所懷的胎,是他所給的賞賜。”既然是上帝的產業,我們是管家,時候到了,是要還給上帝的。其實很多基督徒姊妹都知道這個道理,可實行起來,不少人還是覺得挑戰很大。其他人,要對“自己身上掉下來的肉”放手,就更談何容易了。
在婆媳的相處中,要彼此留空間和時間是很重要的。預留空間,最好的做法是各自有房子,實在條件不允許,小夫妻還住父母家,或父母住小夫妻家,那也要清楚是兩個家庭住在一起,要“互不幹涉內政”才能長治久安,不管如何看不慣,人家太幹凈也好,太臟也好,不是自己家的事,就千萬不要越俎代庖,否則後果會很嚴重。孩子的養育和管教是最容易發生沖突的地方,爺爺奶奶或公公婆婆一定要適可而止,知道界線在哪裏,因為孩子的父母才是第一責任人,要給他們時間學習。其他的雙方覺得不習慣的地方,也要給時間和耐心,不是什麽事情都非今天或今年解決不可的。這方面最好的榜樣是主耶穌,他知道我們的軟弱,並不要求我們十全十美才愛我們,而是以我們的本來面目愛我們,並為我們的不完美上十字架。與他的作為相比,別人的不完美,沒有什麽是我們不能容忍的。如果沖突已經發生,更要以饒恕為要。《聖經》裏,特別是《新約》部分,有大量關於饒恕的教導和例子。事實上,仇恨絕不能解決婆媳關系的問題,只有饒恕是出路。
這裏的一段經文,如詩般美麗,對我幫助很大。只要認真執行,包醫家庭關系和人際關系中的百病:
愛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誇、不張狂。
不作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
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
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
愛是永不止息……《哥林多前書》13:4-8)
還有一個小技巧可以極大地減少不必要的沖突,就是醜話兒子說,醜事兒子做,好話、好事留媳婦。在嶽岳父岳母那邊,反過來就對了。不管小夫妻獨立得如何好,跟父母還是有相處的時間的(如果沒有就有問題了),好事固然不少,比如給錢父母買補品,這些應該由媳婦來做,以增強雙方感情;有些醜話,例如有不同意見要溝通,那個“男人大丈夫”就別做縮頭烏龜,和顏悅色跟父母講清楚自己的想法,通常不會有嚴重後果的,畢竟自己兒子跟父母的親近和長時間相處的感情,跟“別人的女兒”是很不同的。
我們今天的大好形勢,是來之不易的,是上帝很大的恩典。世上的家庭千千萬,我們的體會,實在是滄海一粟。如果能對任何人有一點點的幫助,則善莫大焉。
但願大家都能婆媳如母女,夫妻如一體。
作者來自中國 現居悉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