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與房貸利息和風險的關係

作者:楊楓

  將智慧賜與智慧人,將知識賜與聰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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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將智慧賜與智慧人,將知識賜與聰明人。(但以理書2:21)

    信用卡(Credit Card)是一種非現金交易付款的方式,是簡單的信貸服務。在當今自由的資本經濟社會裡,被廣泛使用。然而在華人社區內,卻被視為洪水猛獸,唯恐避之不及。筆者從近幾年的工作實踐,淺談一下有關信用卡的管理及妙用。

    信用卡一般是由銀行或信用卡公司依照用戶的信用度與財力發給持卡人,持卡人持信用卡消費時無須支付現金,待賬單日(英語:Billing Date)時(一般有最多55天還款期)再進行還款。因為沒有抵押物,個人信用在申請過程中起了很大的作用,同時還有一定的信用額度(Credit Limit),以控制風險。

    信用卡的最大特點就是先消費後付款,但在傳統的華人眼中,大家最不喜歡的就是負債,同時即使持有信用卡的人也不知道如何運用,只是很少量地在非用不可的情況下,才想起來用個一、二次。

    筆者特意詢問了一些華人關於不喜歡用信用卡的原因,答案竟然出人意外的一致,怕控制不了透支太多,沒法控制就乾脆不用。

    其實我們大可不必這樣,而且我認為這可能是心理作用,任何事情都會有風險,但並不代表有風險我們就不去做,關鍵是如何控制風險,如何使風險的傷害降至最低。

    通常情況下,銀行會在個人成功申請房屋貸款後發​​放信用卡,有些貸款銀行產品還會提供一張免年費的信用卡。這時我們就可以利用銀行產品中的對沖帳號,信用卡及房貸利息的時間差,節省一筆可觀的貸款利息開支。

    銀行的對沖帳號就是有對沖功能的存貸合一帳戶。當有一筆流動資金存在賬戶裡時,能對沖貸款戶的本金餘額,達到減少本金,從而也減少了所產生的利息。此利息計算方式是按天來計算的。

    在華人消費信用卡時,多數人是已經有一筆足夠多的資金來償還的。我們可以把資金仍舊留在對沖帳戶內對沖貸款本金。假設本月1日用信用卡購買$2000電視機,$2000元現金仍舊存放在對沖賬戶內,直到本月30日才支付信用卡欠款(55天的償還期內)。

    這樣就可節省貸款利息支出:($2000 x 年貸款利率 x 30/365天)。同時銀行還會在消費金額的基礎上獎勵點數。

    在累積一定的點數後,可換取消費卡或現金等。綜上所述,適當地運用信用卡消費來延遲付款時間差,以節省一定的貸款利息支出,益處多多。

    凡事我都可行,但無論那一件,我總不受它的轄制。(哥林多前書6:12)

    信用卡既能減少現金使用,又能延遲現金支付,減少貸款利息支出。但須特別留意如果超過55天還款期後,懲罰性質的利息是非常高的,當我們理解了這些規則後,充分控制風險而又不受其轄制,並且還多有益處,我們何樂而不為呢!

作者來自中國 現居悉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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