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洪丕柱
“有情人終成眷屬”這句話……..
“有情人終成眷屬”這句話,其實只是反映了中國情人們的一個夢想、一種願望罷了,正因爲千百年來他們絕大多數是成不了眷屬的。
其實從《詩經》來看,中國古代男女本來是能自由愛慕相戀的。但慢慢的,儒家文化把婚姻變成了父母包辦的事。男女青年們逐漸失去了對他們婚姻自主做出決定的權利。服從父母的決定成了儒家嚴格家教的一部分,天下沒有不是的父母。“父母為你們選擇配偶原是為你們好呀,那有害你們的道理?”這是父母對包辦兒女婚事的最普通的藉口,知書達理的兒女理應毫無異議地聽從父母的決定,理解父母對他們的一番“苦心”。
所以在中國傳統文化中,婚姻從來不是愛情的產物。雖是封建社會,在兒女的婚嫁這件事上,父母卻頗有市場經濟的頭腦,對出落得水靈的女兒待價而沽,對方的家境地位十分重要,能找到有錢有勢的人家、皇親國戚,哪怕作賓妃小妾都願。門當戶對是最起碼的了。如果漂亮女孩不幸生在窮人家,還可能像商品那樣被變賣,哪有自主戀愛?要好朋友之間甚至可以指腹爲婚,孩子還沒生下,今後婚姻的對象已被父母決定了!
這樣,有情人要成眷屬,真是難於上青天,這個“終”字正説明它的曲折和難度。少時青梅竹馬兩小無猜的男女幼童,沒到青春期就會被強行拆散。女孩被灌輸“婦道”,男女傳授不親被看成會給家裏丟醜的不光彩之事,絕對不准發生,要是不從父母之命對外面的男性發生了戀情,可能面臨的抉擇是父母手裏的一把剪刀、一條繩子或後院的一口井。爲了保住家庭名聲,不惜逼按人的天性自由戀愛的女兒尋死!
於是就出現了梁山伯祝英台這樣為愛殉情的烈男烈女的故事,有情人只能在陰曹地府相會,或變成蝴蝶才能成爲眷屬。同落難秀才在后花園私定終身,等他考中狀元來接她完婚成爲眷屬,成了令青年男女無限嚮往而不可得的小説戲劇的題材。
這種情形一直延續到現代,就連一些偉大人物,元配夫人也不是終成眷屬的情人。
有情人終成眷屬,有幾成中國夫妻是這樣的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