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聖經看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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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類的始祖亞當、夏娃違背神的命令犯了罪

婚姻是指結婚的事,因結婚而產生的夫妻關系,又是子女成長的基石。婚姻是創造宇宙的主宰神所設立的。神說:“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於是神採取行動為人造配偶,成為他的幫助者。婚姻是神所設立的(創世記2:18,21-22)。婚姻是為“二人同行而設立”,成為對方的幫助。配偶的幫助包括:身、心、靈的成全,事務的分擔,經濟的分擔……等。

從《創世記》第一章和第二章裡的創造和亞當、夏娃連合的情況中可看出:神直接的參與。神還視婚姻為一個盟約關系。這種關係有兩層意義:平面與垂直。在平面關係上,亞當與夏娃彼此相連;而在垂直關係上,此盟約使他們夫婦一起與神連接。所以,這被認為他們的婚姻非常穩固,因為神是他們婚姻的基石與保障。以色列第三代王所羅門給這種牢不可破的關係加以形象的描繪:三股合成的繩子,不容易折斷。據說在實際生活中,最堅固的繩子乃是由三股合成的繩子。因此,從聖經的角度看婚姻,他們的婚姻是神所賜的禮物,並且每對婚姻都是獨特的,在神眼中有獨特的意義和目標。他們藉婚姻體驗神的愛和生命的奧秘,表現神與人所立的盟約。盟約的製訂,並非基於互惠的原則,而在於無條件的相互委身。

聖經在教導夫婦彼此相愛的時候,夫婦立了一個標竿:丈夫愛妻子,如同基督愛教會;妻子順服丈夫,如同教會順服基督。

夫婦是由一男一女,一夫一妻組成,由子女等其他成員組成家庭,彼此之間願意互相委身,並願彼此分享情感、資源、決策與價值的家人。

世上最親密的關係是夫婦關係(無論神設立人際關係,還是法律的繼承法,都是夫婦為第一關係)。但是天國的第一關係是“我和神的關係”。聖經記載,神的形像反映在造男造女及婚姻的關係中(創世記1:26-28)。通過婚姻生養敬虔後裔子女(創世記1:28;瑪拉基書2:15)。治理神創造的萬物(創世記1:28)。彼此幫助,彼此建造,成為一個成熟的人(創世記2:18)。以“自我犧牲”的愛,彼此委身 (創世記2:24)。

夫妻必須在愛與相伴中,在彼此的生命中互相喜悅。當夫妻互相喜悅,這要使他們在盡責上聯合,幫助他們輕鬆做工,背負他們的重擔;這是婚姻安慰的一個重要部分。(箴言5:18,19)-巴克斯特

聖經學者馬太亨利認為聖經記載:女人是由從亞當肋旁取出的一條肋骨所造;不是出於他的腳,由他踐踏,而是出於他的肋旁,與他平等,在他臂膀之下,受他保護,靠近他的心,為他所愛。

著名物理學家胡克認為,人內心愛慕他所愛的女子,在夜晚夢見她,醒來的時候眼中有她,坐在桌子旁的時候沉思想念她,旅行的時候與她同行。她躺臥在他的胸懷,他的心信靠她,這要使得所有人不得不承認,他感情的流水就像澎湃的大河,全時間盡全力流動。

丈夫對於妻子,其地位正如基督對祂的教會。 - 亨利‧斯密斯

婚姻原是神賜給人類最美麗、最甜蜜的關係和祝福。但今天許多婚姻卻給人們帶來極大的痛苦和傷害,為甚麼呢?因為人偏行己路,把神設立婚姻的心意、藍圖和聖經放在一邊,置之不理。聖經中有關性生活的教導:二人成為一體,生養兒女,性關系只限於婚姻內,避免淫亂的事,彼此顧念對方的需要。可見婚姻是神所預備。耶穌也教導說:凡休妻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叫他作淫婦了,人若娶這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姦淫了。婚姻外的性行為是犯罪的,包括未婚同居、同性戀等。

由此可見神絕對要求婚姻聖潔,認為無故離婚就等於犯姦淫。從中也可看出離婚是每個時代都應該正視的問題。聖經雖有這樣嚴格的教導,但由於罪的緣故(人類的始祖亞當、夏娃違背神的命令犯了罪開始),夫妻關係由樂園中墮入了苦境。聖經中教導婚姻的挽回之道是愛與順服,彼此尊重,相互幫助。

作者來自中國 現居雪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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