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知足意即滿足於已經得到的(指生活、願望等)。 |
知足意即滿足於已經得到的(指生活、願望等)。
心理分析學家認為,一個人的慾望達到滿足,他一切的問題就都解決了;他也就成為一個正常的人。可惜,我們都知道,人的慾望是從來沒法滿足的。
說到知足,可能沒幾個人在一生中可以真正的知足,因為有時候知足就等於不求上進,只是有的人比較自知,不敢奢望、不想強求。一個人到了一定的程度,就會有漸強的佔有欲。其實錢財只要夠用就可以了,太多反而會變成累贅,這些累贅有時會壓得人喘不過氣來。因此當我們在羨慕別人擁有財富的同時,可能別人也在羨慕我們擁有自由,故“知足”才是保持“常樂”之道。
有這樣一個故事,從前有個農夫,每天早出晚歸地耕種一小片貧瘠的土地,但收成卻很少。有一位富翁可憐農夫的境遇,就對農夫說,我有大片土地,只要在當天太陽下山前回到起始點,你所走遍的土地都是你的。這位農夫非常高興,當日出開始,農夫興奮地向前跑,一直跑一直跑、一直不停地跑!跑累了,想停下來休息,然而,一想到家裡的妻子、兒女,都需要更大的土地來耕作、來賺錢,所以,他又拼命地再往前跑!真的累了,農夫上氣不接下氣,實在是跑不動了!這時太陽近於下山,可是農夫又想到將來自己年紀大,可能乏人照顧,需要錢,就再打起精神,不顧氣喘不已的身子,再奮力向前跑!這時太陽下山了,他總因體力不支,“咚”地倒在地上,死了!這個故事告訴我們,如果人有了貪念,就不會滿足,因此,有一顆知足的心,是人生真正的平安,真正的快樂,真正的幸福!
人生之所以痛苦,好多原因是人心的不知足,沒有為神給與我們的恩賜而感恩。
聖經中有一個字,中文常譯作“知足”。在新約聖經中,以動詞的方式用過十一次,當名詞和形容詞用,只在保羅書信中出現過三次(哥林多後書9:8;提摩太前書6:6;腓立比書4:11)。
聖經中論到“知足”是指:“所需要的東西已經足夠了。”因為凡人所擁有的,無論是人、事、財物,都是神所賜的;如此,人就能產生心滿意足的感受。正如聖經上記載:“只要有衣有食,就當知足。”(提摩太前書6:8);“敬虔加上知足的心便是大利了。”(提摩太前書6:6)大利就是最大的收獲,最高的利益。又“要以自己所有的為足”(希伯來書13:5)。如果我相信我所需要的一切都是神所賜的,我會內心滿有知足,在這世上還貪圖甚麼利益呢?
為甚麼我們要對今世的財物知足呢?理由很簡單,因為我們出生時沒有帶甚麼到世上來,死後也不能帶甚麼去。我們是空手來到這世上的,現在我們所有的已經比我們來到世上時更多。我們來的時候連一件衣服都沒有,現在我們任何一個人所有的,都超過一件衣服;我們到世上來的時候不會說話,不會做事,現在我們已經會說話,會做事,會走路,甚至還有很多別的才幹。我們現在比來的時候已經多了好多。
怎樣才算是知足呢?就是以現在所有的為足,只要有穿的、有吃的,就應當知足了,如果我們能夠以“有衣有食”為足,就會免去很多煩惱,這是保羅自己的經驗。腓立比書4:11說: “我並不是因缺乏說這話,我無論在甚麼景況,都可以知足,這是我已經學會了”。保羅說到他如何隨事隨在得了秘訣,就是因為他有個知足的心。既然在世上不過是寄居的,我們的衣、食、住,應該不要過於求享受,只要過得去就應該滿足,因我們只不過暫時寄居在這世上,我們的家鄉是在天上。若存這樣的心,就不會在這世上有不應該有的貪圖,而能過一個敬虔、知足的生活了。
聖經中記載使徒保羅闡述自己無論在甚麼的物質景況裡,都可以知足(腓立比書4:11)。不論是貧賤、豐富、飽足、飢餓、有餘、缺乏、對他都毫無影響。他的知足決不受外界物質多寡、肉體苦樂的限制,卻在乎內心從神那裡來的力量。所以他接著說:“我靠著那加給我力量的,凡事都能作”。
總之,人的一生,有太多想不完忙不完的事。你的生活,你有你態度,我的人生,我有我精采。金無足赤,人無完人。我們其實不必追求太多,只要有愛、健康、快樂、家庭幸福、信仰真神、有平安喜樂就好。知足常樂!
作者來自中國 現居悉尼




